外籍家庭幫佣申請(國人)
一、國人申請資格
1. 有三名以上之年齡六歲以下子女。
2. 有四名以上之年齡十二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六歲以下。
3.
家中有同一戶籍內一等親直系尊親屬未滿6歲子女,或年歲滿75歲
以上一等親直系尊親屬,或年滿75歲以上姻親一等尊親屬,累計點
數達16點以上,可以專案申請聘僱外傭。
(雇主申請重新招募或承接外國人時,有年齡六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子女。)
點數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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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象 條件 |
直 系 子 女 |
一等親或姻親尊親屬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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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類 案 件 |
3歲以下之3胞胎 |
16點 |
年滿90歲以上之親屬 |
7點 |
未滿1歲之子女 |
7.5點 |
年滿80歲未滿90歲之親屬 |
6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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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1歲未滿2歲之子女 |
6點 |
年滿79歲未滿80歲之親屬 |
5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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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2歲未滿3歲之子女 |
4.5點 |
年滿78歲未滿79歲之親屬 |
4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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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3歲未滿4歲之子女 |
3點 |
年滿77歲未滿78歲之親屬 |
3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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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4歲未滿5歲之子女 |
2點 |
年滿76歲未滿77歲之親屬 |
2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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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5歲未滿6歲之子女 |
1點 |
年滿75歲未滿76歲之親屬 |
1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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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 1.上表計算方式,限共同生活之親屬,並符合親等限制者,合併計算達16點以上,始獲聘僱外傭資格。 |
二、申請對象:
1. 被照顧者之直系卑親屬
2. 被照顧者之父母
3. 被照顧者之媳婦、女婿、公婆
三、應備文件
4. 申請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5. 申請人與受照顧人之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(需同一戶籍)
四、雇主應負擔成本
項 目 |
人/月 |
每月費用支出說明 |
薪 資 |
NT$ 20,000 |
與事業類外籍勞工28,590不同 |
就安費 |
NT$ 5,000 |
每月須繳交 5,000元 |
健保費 |
NT$ 1,384 |
依投保薪資NT$ NT$28,590計算,外籍勞工自付443元/月 (自114.1.1起) |
勞保費 |
NT$ 60 |
投保職災保險 |
加班費 |
NT$ 2,668 |
667元/天 (四個星期日2,668元,五個星期日3,335元 |
外籍看護工每月雇主成本:NT$29,112或29,779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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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 1.外籍勞工每工作滿一年有年假七天,若續年全年未休年假應另發薪資4,669元 越南外籍勞工應依勞基法規定給予特休假,半年三天,一年七天,第二年十天…. 2.期滿返回母國機票需由雇主負擔(6000~14000元視當時票價而定) |
五、申請流程 入境前
附註:招募許可效期為6個月內引進,但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者,得於期限屆滿翌日起3個月內引進。
入境後
1.接機
2.外籍勞工入國3日內健康檢查
3.移民署按捺指紋暨申辦居留證
4.向工作所在地縣(市)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
5.送工報到,與雇主辦理交接手續
6.協助外籍勞工辦理全民健保暨意外險加保事宜
7.協助向勞委會辦理聘僱許可、展延聘僱許可
8.協助安排外籍勞工入國滿6、18、30個月健康檢查
9.協助將外籍勞工健康檢查結果向各地衛生局辦理報備
10.協助辦理外籍勞工居留證延期
11.不定期關懷雇主及外籍勞工之互動、外籍勞工工作情形,並提供工作及生活輔導
12.提供相關法令、資訊及諮詢
13.協助申報外籍勞工綜合所得稅,並提供稅務諮詢
14.協助安排外籍勞工離境相關事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