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讓長照政策更貼近實際照護需求,社團法人台灣長照協會 理事長 潘新傳 與秘書長 湘妘 於近日帶領協會理監事一行人前往 立法院 ,向相關委員表達意見與訴求。
協會指出,目前長照3.0方案中,對於「極重症者」若選擇居家照護,可獲得每月 3.6 萬元補助,但若因照顧需求選擇入住機構,補助卻僅剩 1 萬元,造成家屬在實際照護決策上面臨困境。
潘理事長表示,希望政府能將「極重症補助」納入 住宿型機構選項,讓家屬能有「改送住宿醫療機構,也能同額補貼」的選擇權。
這項倡議旨在 減輕照顧者的身心與經濟負擔 ,並促進長照資源更公平合理的分配。
極重症者長照居家補助3.6萬、送機構只補1萬 家屬盼政策修正
台灣長照2.0規定第8級的極重症失能者可獲每月3萬6180元補助,有家屬認為此等級的病患很難居家照顧,改送住宿型安養機構補助卻降為1萬元。今年透過長照業者向政府求助,盼長照3.0方案將極重症補助納入住宿型機構選項,真正減輕照顧者負擔。衛福部日前卻以不符長照政策「社區老化、在宅醫療」政策精神,未表同意。業者將訴諸召開立法院公聽會,持續為家屬需求發聲。
台灣長照3.0版本正緊鑼密鼓開會中,有家屬發現,舊版本在第8級失能者提供每月補助3萬6千多元,卻明文規定不適用住宿型機構。
有家屬認為,長照政策評估的第6至8級病患已屬極重症失能,一般來說需24小時照顧,家屬選擇居家照顧方案,除了照服員每天8小時照顧,還需自己照顧16小時,多數人白天工作,下班已有心無力。
一旦家屬選擇將失能者送往24小時照顧的住宿型機構,需面對動輒每月繳納3、4萬元的高昂看顧費,政府每月卻僅補助1萬元,連長照補助的3分之1都不到,落差甚大。
台南市1名護理師即考量補助問題,選擇讓極重症長輩在家使用每天8小時居家服務,剩下無力照顧的16小時,只好再花每小時1200元另請看護。最後不堪經濟負擔,只能退休投入照顧。

台灣長照社團法人協會理事長潘新傳坦承接獲部分家屬陳情,日前開會時曾向衛福部反應,卻被認為不符「社區老化」與「在宅醫療」的長照政策方向。
潘新傳認為,衛福部既有心強調「喘息照顧」,應給極重症者家屬一個選擇「照顧方式」的權利,將號召全台長照業界公會,結合認同這項政策的民代,爭取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,表達給家屬一個「改送住宿醫療機構,也能同額補貼」的選擇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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